水質較差時,石英砂過濾器反沖洗周期需大幅縮短,通常在 4-12 小時 區間,具體需結合 “水質差” 的核心指標與運行狀態動態調整,核心邏輯與實操標準如下:
從 “水質差” 的量化依據來看,需先明確關鍵污染物濃度 —— 當進水濁度>10NTU(如地表水汛期、工業廢水預處理階段)、懸浮物含量>20mg/L,或水中含較多黏性雜質(如油污、膠體顆粒)時,濾料截污速度會顯著加快,表層濾砂易快速堵塞,此時基礎周期需設定為 4-8 小時。若進水濁度進一步升高至 20NTU 以上,或伴隨大量懸浮絮體(如未充分沉淀的原水),濾層孔隙可能在 2-4 小時內被填滿,周期需壓縮至 4 小時以內,甚至采用 “間歇式短周期反沖”(如運行 3 小時即反沖)。
運行參數會進一步影響周期細化:當濾速維持在常規 1.0-1.5m/h 時,高濁度水流會加速污染物在濾層表層堆積,此時需按 8-12 小時周期反沖;若為提升處理量提高濾速至 1.5-2.0m/h,水流沖刷力增強,污染物更易堵塞濾料孔隙,周期需縮短至 4-6 小時。反之,若降低濾速至 0.5-1.0m/h(低負荷運行以緩解截污壓力),可將周期小幅延長至 6-8 小時,但仍需以指標監測為準。
實際運行中,動態監測指標 是判斷反沖時機的關鍵:一是濾層壓差,當壓差快速升至 0.08-0.1MPa(常規觸發閾值上限),即使未到預設周期,也需立即反沖,避免濾層 “穿透”(污染物隨出水排出);二是出水濁度,若出水濁度突破 1NTU(達標上限),說明濾層已無法有效截留雜質,需緊急反沖。此外,觀察反沖洗排水也可輔助判斷 —— 若反沖初期排水即呈高濁度(如醬油色),且持續 5 分鐘以上仍未變清,說明前一周期設定過長,下次需縮短 1-2 小時。
需注意特殊場景的周期調整:若水質差且含油污(如機械加工廢水),油污會附著在濾料表面形成 “油膜”,加速堵塞并影響反洗效果,周期需進一步縮短至 3-5 小時,且反沖時需配合加藥(如少量除油劑);若水中含易板結雜質(如黏土顆粒),則需控制周期不超過 6 小時,避免雜質在濾層內結塊難以沖洗。
綜上,水質較差時,建議以 “8 小時” 為初始參考周期,結合進水濁度、濾速、壓差及出水水質動態壓縮,核心原則是 “不允許濾層過度截污”,既避免出水超標,也防止污染物長期堆積損傷濾料,確保過濾器穩定運行。